第444章 不应该叫粉丝,赞美会让人迷失(3/3,求推荐票求月票)
第444章 不应该叫粉丝,赞美会让人迷失(3/3,求推荐票求月票) (第2/2页)戴羽妮没听明白。
“我们算是粉丝见证着,从没在一起的搭档,到最终在一起的吧!其实他们都挺乐意接受的,而且感觉比我们还高兴,没有需要我们担心的。”
戴羽妮如实地回答。
“对于我来说,我不太认可粉丝这个词。粉丝可以说是一个舶来词,英文是fans,有狂热爱好者,狂热仰慕者的含义。从含义上,它是不平等的,是有从属性的。”
杨谦却比较郑重地放下筷子,仔细地斟酌了一下自己的思路和用词,慢慢地说出来。
“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除开亲朋好友这些关系以外,其实都应该是平等的。我们没有什么不同,只不过是干不同专业的人而已,不需要谁仰慕谁(注1),特别喜爱谁。
难道喜欢听我唱歌的观众,就必须得是我的粉丝,不能去喜欢别的歌手,不能去听别人唱歌吗?这显然是不对的,是畸形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!这样特殊的喜爱,其实也是资本市场,为了粉丝效益而故意宣扬和培育出来的,也是很多年轻观众缺乏自我判断能力而产生的误解。
“我觉得我和听众之间,最好的关系应该就是歌手和歌迷,或者是歌手和听众的关系。他们或许因为一首歌的旋律或者歌词而受感动,从而喜欢上这首歌,喜欢听我的演唱。但他们也完全可以去听其他的歌,去欣赏其他歌手的作品。
如果是因为我去放弃一大片森林,或者是瞧不起别的歌手、诋毁别人的努力!那就大可不必了,我也不需要这样的狂热粉丝。”
杨谦都还没说完,王盼盼就陷入了沉思。
她因为粉丝而“红”,但可能也是受粉丝之“累”。
可能真的就应该跟杨谦说的那样,根本就没有什么粉丝,人与人就是平等的,那些喜欢她的观众,也应该有喜欢其他人的权利。
她没有必要因为他们有可能的“离开”而担忧、紧张,因为这些都应该是很正常的事!
关键还是做好自己,在电视上很好地展现自己,自然会有观众认可、喜欢!
“羽妮以前在我还没什么名气的时候,帮我建过一个歌迷群,还组织他们来听我第一次公开演出。”
杨谦说到这的时候,戴羽妮就点了点头。
就是去年差不多这个时候的事!
“后来你没让我继续搞这个群了。”
戴羽妮大大方方地笑道。
“对,这在于现在很多经纪公司看来都是很正常的,但我知道后,还是没同意她继续这么运营下去。其实就是因为不想把我的听众当成粉丝的这个原因,没必要用群这样的纽带把大家跟我绑定在一起。
都是粉丝了,那就只剩下夸奖的声音,没有了批评的意见,人是会在这种一片赞美的环境中迷失自我的。
倒是我更加希望,某天走在街上,一个人忽然叫住我,说,杨谦,你最近懈怠了,看看你唱的歌是什么玩意儿!我觉得这样反而很好,因为这样的批评,对我来说是一个警醒,也更是一个驱动我继续努力,磨练自己的唱功,写更好的作品的动力!”
杨谦忍不住又长篇大论了一回。
要换做平时,王盼盼就很激动,觉得可以做一期有深度的报道了。
但杨谦说的,也让王盼盼联想到自己,她一直点着头,很认真地反思起来。
(注1:这段对粉丝的剖析,来自于一个永远清醒、永远低调、永远爱着演戏而不是出名的演员,他叫富大龙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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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谢秋立夜月明、fatfox911、秋之神光的打赏!!(づ ̄3 ̄)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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